華商報訊(記者卿榮波通訊員段少偉) 昨日起,西安市公安局制定的《人民群眾舉報涉恐涉暴線索獎勵試行辦法》開始實施。根據該辦法,群眾可向西安警方舉報涉恐涉暴線索,一經核實最高可獲30萬元獎勵。
   群眾發現或知悉涉恐涉暴線索,可通過以下途徑向公安機關進行舉報:(一)撥打110、86751692報警電話舉報。(二)通過新浪微博向西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(西安公安)發私信舉報,網址http://weibo.com/xajc。(三)通過信件向公安機關舉報。(四)到公安機關或向執勤民警當面舉報。對群眾舉報且被西安警方採用的涉恐涉暴線索,根據線索價值,公安機關給予人民幣1萬元至30萬元獎勵。同時,公安機關將保障舉報人安全。未經舉報人同意,在查證、宣傳、獎勵等工作中不披露舉報人及信息。泄露舉報人及信息的,追究相關人員責任。另外,借舉報之名實施誣告陷害他人,編造、傳播虛假恐怖信息,謊報警情等行為的,將追究法律責任。
   按照首報獎勵原則,涉恐涉暴線索每季度組織一次評定、獎勵;特別重要的涉恐涉暴線索隨時予以評定獎勵。群眾提供的涉恐涉暴線索符合獎勵標準的,由西安市公安局通知領取獎勵;如未接到通知,即為線索未被採用,不予獎勵;對匿名舉報,無法核實身份的,不列入獎勵範圍。因線索處置環節屬警務機密,故不接受對獎勵情況的咨詢。舉報人自接到獎勵通知之日起30日內,憑本人有效證件或委托他人領取;逾期不領的,視為自動放棄。  (原標題:發現涉恐涉暴快舉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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