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制晚報訊(記者趙穎彥)記者從市教委獲悉,今年本市將在中招過程中加強對公辦高中國際班的招生規範,不再審批新的高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。據瞭解,此前在2013年,教育部便明確表示將對各種形式的高中“國際部”和“國際班”進行規範。
  記者從市教委得到證實,在今年中考招生中,將對目前公辦高中、部分民辦學校開設的20餘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收費、招生面試、課程開設等進行進一步規範。今年不再審批新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,數量將保持穩定。
  第一類:真正的“國際班”,招收國際留學生,舉辦這類“國際班”須由教育主管部門和外事部門審批
  第二類:納入中考招生計劃的“國際班”,這類“國際班”需要通過教育行政部門審批,額定招生計劃,“國際班”的學生,既有我國高中學籍,又可獲得合作辦學機構的高中學籍,可選擇參加“洋高考”,也可參加內地高考
  第三類:普通高中(包括公辦高中)計劃外招生的“國際班”,不通過中考招生,沒有內地高中學籍,只能參加“洋高考”
  第四類:由教育培訓機構舉辦的“國際班”,這和普通高中的計劃外“國際班”運作模式類似
  (原標題:公辦高中國際班 停止審批 今年本市中招 將進一步進行規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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