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洋新聞 時間: 2013-11-29來源: 信息時報
  信息時報訊伊春“8·24”重大飛行事故案28日上午在伊春市伊春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,被告人齊全軍涉嫌犯重大飛行事故罪被提起公訴。截至記者發稿時,庭審仍在進行中。
  成中國首例飛行員
  被指控重大事故罪案件
  2010年8月24日,一架載有91名乘客和5名機組人員的原河南航空公司VD8387航班,在伊春林都機場降落時發生墜機事故,機上96人中44人遇難、52人受傷,直接經濟損失30891萬元。此後,機長齊全軍因涉嫌重大飛行事故罪被立案偵查。
  據悉,這是中國首例飛行員被指控重大飛行事故罪的案件。本案作為中國飛行員入刑第一案,受到了國際民航組織及我國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關註。據我國刑法相關規定,航空人員違反規章制度致飛機墜毀或人員死亡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  當時40歲的機長齊全軍受傷。齊全軍原是深圳航空公司的機長,後來加入鯤鵬航空。2007年開航的鯤鵬航空是一家支線航空公司,後更名為河南航空公司,深圳航空是其大股東。
  庭審現場:被起訴機長對指控有異議
 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後,審判長詢問齊全軍是否對起訴存在異議,齊全軍說“我有異議”,審判長接著問齊全軍是否自願認罪,齊全軍馬上回答說:“法庭還沒審判,我認什麼罪?”
  在被告人陳述階段,法庭出現罕見一幕:齊全軍表示將陳述案件的權利委托給辯護人張起淮律師,但法官開始表示不允許。因為在刑事案件的審理中,事實部分都應該由被告人親自陳述,張起淮隨即反駁,“被告人有權將陳述實施的權利委托給他人,這一點符合法律精神。”
  “可是辯護律師沒在現場,怎麼能瞭解當時情況呢?”法官問道。
  張起淮隨即回覆,“檢察官也沒在現場,但起訴的事實部分也是由公訴人書寫的。”
  綜合新華社、法制晚報
    (原標題:伊春空難案開庭飛行員首被追刑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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